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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硕士研究生计划指标确定原则

时间:2013-04-30 09:37:00  作者:  点击:

1、推荐免试生均为计划内录取;

2、马克思主义理论、生物学、科学技术史、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药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均为计划内(非定向或定向)录取;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中,政治、外语成绩≥60分;业务课一≥180分;初试总成绩≥310分者,为计划内(非定向或定向)录取;

4、197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者、单独考试考生及不符合上述专业和分数要求者为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录取。

5、申请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请签署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见附件)一式三份,于5月3日前将一式三份的协议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到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寄送不到的考生我们将不再受理定向委培申请。

哈医大研招办

2013年4月30日

点击下载定向委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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