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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19-11-06 12:50:00  作者:  点击:

为了培养国家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适应医疗卫生服务行业需要,我校2020年拟继续开展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录取学位类型均为专业学位,完成学业后只颁发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证书。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学位条件

普通全日制统招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往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且已获得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硕士人员)。

(三)须为在职人员,且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需遵守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

(四)报考专业要求:考生原则上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学科专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对应的专业报考。

(五)需有两位本专业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六)每位导师招生不得超过3人,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必须经过报考导师初审及同意,由报考导师在《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首页相应栏目内亲笔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如有伪造导师签名等提供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考试资格。

二、报名流程及所需报考材料

2020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招生导师详见2020年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8:00-2019年12月23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的网址:http://210.46.80.15/zsgl/bswb/index.aspx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结束后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A227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医大校部公共卫生学院A区二楼)。

(四)现场确认所需携带材料

1、哈尔滨医科大学招收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硕士人员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硕士学位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2019年毕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除外)。

5、专家推荐书(两份,见附件3),其中一份由报考导师推荐。

6、报名考试费120元。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外国语科目考试。

(二)初试时间: 2020年3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初试科目:外国语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重要提示:2020年,外国语英语考试听力部分将由考生自备“具有音频调频功能的耳机”接收听力放音,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听力设备,考点不提供任何备用设备,由于未备听力设备或自备听力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听力考试的后果自负。学校将在初试前提供试音时段,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哈医大研究生院的网站通知(网址:http://yjsy.hrbmu.edu.cn/)。外国语日语、俄语考试听力部分仍然采用多媒体设备播放的形式,不用自备接听设备。

四、复试及录取说明

(一)复试时间:2020年3月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到报考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复试成绩记入总成绩。

(二)复试形式:专家组面试。

(三)录取说明:待全部成绩公布后,考核成绩合格者参加导师面试,导师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招收的学生并签署同意,其他则签署不同意。

五、学费收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学费为11000元/年,学制三年。

六、申请学位前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一)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在申请学位前应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JCR分区需在 Q3区及以上。其类型应为论著,不包括综述、Meta分析、会议论文、个案报道、摘要等。导师应为通讯作者,论文和导师署名单位应为哈尔滨医科大学。

(二)申请人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内容应与学位论文内容一致,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申请人排序为第一顺位),导师为通讯作者,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SCI杂志期刊分区标准参照Clarivate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 JCR分区。

(三)如申请人参与发表SCI收录论文的期刊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0,申请人即达到对发表SCI收录论文的要求,但同时应满足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内容应与学位论文内容一致,如不能满足一致性,则申请人应另外以第一作者(申请人排序为第一顺位)发表1篇内容与学位论文内容一致的SCI收录论文,期刊分区不限。

(四)国际合作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发表的SCI收录论文,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申请人排序为第一顺位),论文内容应与学位论文内容一致,作者单位体现哈尔滨医科大学,其他要求同上述第1、2条。

(五)各学院可依据本规定进一步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但标准不能低于学校的基本要求。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应在研究生报名考试前告知考生,相关规定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具体要求以入学后《哈尔滨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为准。

七、其它

(一)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等各项条件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学习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联系电话:0451-86671349;联系人:于老师,徐老师。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我校将不予准考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随时浏览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便了解最新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y.hrb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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