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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博士)入学须知

时间:2020-08-24 17:37:00  作者:  点击:

一、报到日期及地点

我校研究生报到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9、10日(较通知书上延后,以此为准),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参见录取学院通知。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当天发放。

二、入学时必须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报考材料原件报到。

三、党组织关系迁至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迁至哈尔滨医科大学团委,报到时交至报到处。(说明:正式党员材料需上交至研究生院,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材料经转出单位组织部门密封后可自带,入学后直接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录取所在学院)

四、携带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以最高分为准)或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开具的英语四级成绩证明到我校进行成绩注册(本科毕业学校为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的同学除外)。如不能提供以上资料,将无法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点的英语六级考试。

五、定向培养研究生一律不转移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原单位负责。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在9月2日前将定向协议(见附件1)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完整,使用快递邮寄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公共卫生学院楼A211室),收件人:于老师 邮编:150081。电话:0451-86630318。

六、学术学位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都需缴纳培养费10000元/年,专业学位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都需缴纳培养费11000元/年。具体缴费时间、方式等请参看“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级研究生缴费指南”(后续发布)。

七、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请自行在家庭所在地按相关要求办理;如需办理校园地贷款开学后等待通知统一办理即可,可贷款额度不高于每年12000元。

八、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在哈医大研究生院主页政策法规栏目查看《哈尔滨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开学后进行统一申报及认定。

九、非定向研究生必须将档案调入哈尔滨医科大学(调档函见附件2)。请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邮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公共卫生学院楼A211室),收件人:于老师 邮编:150081。如学生本人自带档案(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按通知上交。联系电话:0451-86630318。

十、入学时需带同一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张备用。

十一、各类保险:自愿办理。

十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需经政治、业务和健康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十四、培养办咨询电话:0451-86671434。

十五、博士学号查询网址http://210.46.80.15/zsgl/fsgl/xxfbcx.aspx

十六、各学院联系方式汇总表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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