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初审以下考生(见附件1)形式审查合格,可参加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轮“申请-考核”制(含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学校依规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报考材料等各项内容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考核、拟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综合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由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通知考生。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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