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党组织关系迁至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迁至哈尔滨医科大学团委,报到时交至报到处。(说明:正式党员材料需上交至研究生学院,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材料经转出单位组织部门密封后可自带,入学后直接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2、 非定向研究生必须将档案调入哈尔滨医科大学。邮寄人事档案者,请于2016年7月22日前寄到,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楼A219室),收件人:于善笑,邮编:150081。如学生本人自带档案(必须密封,加盖公章),于2016年8月23日报到时上交。咨询电话:0451-87502871。
3、 根据哈尔滨市公安局文件精神,省内生源考入我校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考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及两张一寸照片于报到当天办理落户手续,所持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公民身份证件编号、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落户。研究生落户咨询电话:0451-86662393。
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预计于6月中旬左右以挂号信形式寄出,请耐心等待并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招办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