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现场确认和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一)参加人员: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硕士学位的申请人。
注:2016至2022年在哈尔滨医科大学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已经是在册人员,无需重新参加现场确认,直接于3月13-27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并按照要求缴纳报名费。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3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成教学院1楼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94号,详见位置图)。
(四)申请人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 进行。
(二)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在册的申请人。
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所有符合报考资格的在册人员可以在现场确认后于3月13—26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参加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填报报考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科或两科报名,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四)报考信息审核:学位授予单位将于3月13-27日,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完成考生报考资格、报考语种、考试科目以及参加考试地点等信息的审核。如出现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中国教育考试网根据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提示考生纠正或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考试费缴纳: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 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报考信息审核的考生方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六)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
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其中,
外国语和医古文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中国教育考试网将于2023年5月15-21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
三、重要提醒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哈医大考点发布的考试公告等内容,并做好各项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现场确认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请考生持续关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相关信息https://yjsy.hrbmu.edu.cn/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0451-86671349)。
(三)现场确认地点示意图: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招办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