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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轮调剂有关工作通知

时间:2023-04-11 10:06:11  作者:  点击: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生源和第一轮调剂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部分学院、学科尚有计划余额,现定于4月11日16:00至4月12日10:00进行第二轮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调剂办法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4月3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学科及计划数

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及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

二、考生申请调剂的条件要求

1.报考我校调剂专业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我校“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调剂招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和“英语二”的考生,其他学科调剂只招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考生。

2.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各学科生源本科专业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4月3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和2022年9月15日发布的《2023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如有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报考我校调剂,请于4月12日10: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hmuyzb@163.com。

⑴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0,请写明自己所报考学院、专业、申请加分项目及联系电话);

⑵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⑶准考证照片(或扫描件);

⑷加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⑸其他考生个人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办理加分事宜。因涉及确定调剂复试成绩排名,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

4.我校不接收在我校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和第一轮调剂生源复试中缺考或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调剂。

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原则

1.调剂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参加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调剂计划数乘1.2再加2.8(1.2X+2.8,“X”为调剂计划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数。

2.学校根据调剂学科报考条件和申请条件要求对申请考生进行筛选,然后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名次在参加调剂复试限额内的考生通知复试,如在最低分数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均发送复试通知。

四、调剂基本程序

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计划余额中选择意向学科点击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我校某一个学院的某一个学科(如果该学科有多个研究方向只可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申请),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均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2.我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定4月12日10:00截止在研招网上填报调剂申请,并于4月12日开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向取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陆续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中的规定时间内到研招网上点击确认接受复试通知,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我校将解锁志愿。

3.其他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4月3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4.如第二轮次调剂后仍有学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陆续发布调剂信息。

五、报考我校调剂的考生需及时关注报考学院的通知(报考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

六、请考生按哈尔滨医科大学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附件3)中所列项目准备参加复试相关材料,并填写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附件4),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设备和环境要求(附件5)进行准备,并签署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6),遵照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7)参加复试。同时需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附件9)。

七、监

学校纪检监察组参与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督查、查看录像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各学院(中心、校区)咨询电话:见附件2

研究生院研招办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系 人:于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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