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请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于3月19日15:00前将以下材料照片扫描成1个pdf 文件,以“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命名,发送至邮箱:hydyzb@126.com
1.加分政策申请表(请写明本人考生编号、报考学院、报考专业、申请加分类别及联系电话等,落款需考生本人签字),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
3.申请加分项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发布的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办理加分事宜,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不予加分。因涉及确定复试排名,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的权利,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