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位类型 |
学科门类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政治、外国语成绩 |
业务课成绩 |
总分 |
学术学位 |
法学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40 |
60 |
323 |
理学 |
0710 |
生物学 |
34 |
51 |
274 |
0777 |
生物医学工程 |
34 |
51 |
274 |
工学 |
0831 |
生物医学工程 |
34 |
51 |
260 |
医学 |
1001 |
基础医学 |
36 |
108 |
293 |
1002 |
临床医学 |
36 |
108 |
293 |
1003 |
口腔医学 |
36 |
108 |
293 |
1004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36 |
108 |
293 |
1007 |
药学 |
36 |
108 |
293 |
1011 |
护理学 |
36 |
108 |
293 |
107401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36 |
108 |
293 |
管理学 |
1204 |
公共管理 |
41 |
62 |
333 |
专业学位 |
教育学 |
0454 |
应用心理 |
45 |
135 |
341 |
医学 |
1051 |
临床医学 |
45 |
150 |
310 |
1052 |
口腔医学 |
45 |
150 |
310 |
1053 |
公共卫生 |
36 |
108 |
293 |
1054 |
护理 |
36 |
108 |
293 |
1055 |
药学 |
36 |
108 |
293 |
1058 |
医学技术 |
36 |
108 |
293 |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2.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外,其他各专业,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3.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4.申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可享受加分政策,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招生计划
我校各学院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
三、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进入我校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2。
四、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或3月28日上午(8:30-11:00)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公共卫生学院楼A区阳光大厅报到。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当天进行现场复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复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需以下材料:
1.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者,可提供考生编号后四位)。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证件上交报考执业医师者,可提供上交部门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4.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见附件3)。
5.报考临床学科的非普通全日制生源、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6.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见附件4)
7.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满两年者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政策性加分考生需提供加分政策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及加分政策申请书。
以上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复印。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考核内容
专业课笔试(150分),学院面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40分)、专业综合能力(30分)、外语应用能力(30分)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
一志愿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我校2月27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试卷满分150分,题型以主观题为主。
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所报学院组织考核,详见报考学院相关通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由所报学院组织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询报考学院。
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每门科目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考试时间及有关安排
1.笔试时间
3月28日(周五)17:00-19:00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交卷)。考场、座位号见复试准考证,考生可提前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对号入座。
2.面试时间
由报考学院组织,具体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见附件5。
八、录取成绩折算办法
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排名在报考学院该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之内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若考生录取成绩相同,学校将依次按照按初试成绩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九、复试成绩查询及查看拟录取名单
请各位考生复试结束后在哈医大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查询复试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我校将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7日。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该学院本专业本研究方向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依次递补。
十、研究生导师的确定
按照学校通知时间与本年度录取的推免生、长学制转段生一起按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每名导师每年招收的硕士生总数一般不超过3人。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者须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复试学院反映。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十二、其他事宜
1.请考生定期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查看有关复试和拟录取的通知。
2.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我校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志愿复试。
3.通过复试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待国家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七月下旬)。
4.相关条款或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