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测评:所有报考考生均需在报名期间完成我校心理测评,无心理测评结果考生不得参加我校推免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如下:

(三)9月22日上午11:00前,已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照片、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思想品德鉴定表,报考本科直博还需提交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查询截图。请将上述所有材料以“报考学院-姓名”命名成PDF文件,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我校将对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
复试时间为9月22—24日,由考生报考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专家组对报考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方式、提交材料要求等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通知推免生。考核按照“三随机”工作要求,每名推免生复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试形式为面试。
1.申报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申报考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医学技术、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复试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参见报考院系。(考核顺序报考院系可自行调整):
(1)外国语考核,满分30分;
(2)学术潜质考核,满分30分;
(3)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
2.申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复试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参见报考院系。(考核顺序报考院系可自行调整):
(1)外国语考核,满分30分;
(2)病例分析及临床技能简答,满分30分;
(3)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
(五)录取
1. 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根据选报招生目录(附件2)中学院、专业、研究方向,按复试成绩排名;复试成绩排名在学院、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内者为拟录取推免生;若总分一致,先看外语成绩、再看专业知识成绩,依次排名;分数均一致者重新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名。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学校将统一向国家上报拟录取库。
4. 师生互选事宜另行通知。
5. 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6.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前因各种原因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的学生,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年,学制三年。转段生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助政策详询培养办公室。
五、在开展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可向报考院系提出申诉,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招生咨询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s://yjsy.hrbmu.edu.cn/index.htm(点击“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有关研究生招生的各类通知将第一时间发布在网站上,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
(二)奖助贷补体系(全日制)
哈尔滨医科大学为在校研究生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旨在通过奖学金评定表彰优秀学子、树立人物典型,激励在校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进取、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学校规定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三)录取及报到
学校确定拟录取后,预计于当年7-8月份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新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体检,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学校视宿舍资源情况,为提出住宿申请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安排。
(四)研究成果归属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哈尔滨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申请学位成果要求具体以入学后哈尔滨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及录取学院要求为准。
(五)咨询邮箱:humyzb@163.com;工作日:8:30-11:00 13:30-16:30。
(六)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七)邮政编码:150081。
(八)在推免系统开放时间内,本轮推免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后续将继续开展推免招生工作。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