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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答辩和学位授予

关于2018年秋季研究生答辩前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8-08-09 10:29:00  作者:  点击:

地病中心、大庆校区、各学院、2018秋季申请答辩研究生:

为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答辩前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所有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完成学校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发表的学术论文达到《哈尔滨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详见附件)文件的要求;学位论文书写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详见各层次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要求及模板);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并评阅合格。

一、博士研究生答辩准备工作及程序

1、研究生应在2018年9月12日前(以学院要求为准)持学位论文和《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审查表》到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评阅审核。研究生科应对研究生课程成绩、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论文格式严格审核。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盲评。

2、学位论文盲评前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每篇学位论文检测一次,检测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论文盲评和答辩,论文作假者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理。

3、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学校组织的论文盲评,盲评份数3份。各学院研究生科应组织评阅审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盲评。(详见《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

4、论文盲评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应在2018年11月10日前持《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审查表》、发表的SCI收录文章原件和检索证明(SCI收录文章为接收状态者应提供proof和杂志网站投稿状态的打印材料)到各学院研究生科进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初审

5、初审合格的研究生应在2018年11月15日前持《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审查表》和上述SCI文章相关材料到学校研究生学院(校部公共卫生学院A区二楼A 219室)进行答辩前审核。

6、上述工作完成后,博士研究生可以到持《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审查表》到学院研究生科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公共卫生硕士答辩准备工作及程序

1、硕士研究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持学位论文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审查表》到学院研究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研究生科应对研究生课程成绩、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论文格式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严格审核,并对研究生发表文章情况做好相关记录。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可以开始论文评阅。

2、各学院研究生科应组织通过审核的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学位论文盲评(详见《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

3、学术学位硕士生学位论文需聘请2名校外专家(副高职或副高职以上)评阅,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位论文需聘请2名院外专家(副高职或副高职以上)评阅。每份论文评阅书需附有评阅专家聘请书(审核合格者到学院研究生科领取)。参加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无须再进行实名评阅。

4、硕士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后,其评阅书需寄回各学院研究生科审核登记。

5、各学院研究生科应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抄袭引用情况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每篇学位论文检测一次(各学院检测上传的研究生论文请用学号+姓名命名),学位论文检测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论文作假者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理。

6、上述所有工作完成后,硕士研究生可以到学院研究生科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准备工作及程序

1、硕士论文完成后,须由导师审阅定稿并签字。申请人于2018109前持《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审查表》、学位论文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到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应对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2、学位论文需聘请三位具有副高级职称(含副高职)以上的专家进行评阅。其中2份参加学校组织的论文盲评,1份采取实名评阅方式进行,实名评阅和盲评可以同时进行。论文实名评阅专家应该是哈医大和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以外的专家,实名评阅专家人选由导师与各学院商定。

3、申请人应在2018年10月9日至12日期间持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电子版学位论文(需盲评处理,存储为PDF格式)、电子版《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需盲评处理,存储为WORD格式)到研究生学院A219办理资格复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盲评手续。盲评论文和评阅书需隐去学号、作者和导师姓名、声明页、致谢页与个人简历页,学位论文封面只体现论文题目和专业。每篇学位论文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一次,检测或盲评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4、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评阅书需返回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审核(盲评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均通过者由研究生发放盲评评阅书),实名评阅及盲评合格者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四、其他事宜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过标准:学位论文通篇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综述部分不超过20%。

2、论文印制:研究生应在12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科提交答辩后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论文包含纸质版样稿和电子版,纸质版样稿论文不装订,其封面应有导师签署的最终定稿意见,电子稿应该是一个Word文档,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如201001112张雪。学位论文严格按照相应论文书写要求和模板撰写,研究生和导师须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声明》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说明》中签字,各学院研究生科负责格式最终审查,研究生科收齐全部学位论文后在12月15日前上报研究生学院。

3、学位证书照片:统招研究生需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科提交新华社电子照片采集时拍摄的电子照片(研究生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本人照片时另存)。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MPH和同等学力硕士需要提交两张二寸照片(背面注明学号及姓名),同时提交同一版照片的电子版。照片要求:蓝色背景,尺寸120×160,大小不超过15kb,以jpg格式存储,并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名称所用身份证号必须与“学籍库”中身份证号一致。

4、研究生完成答辩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填写相应的研究生材料集),并登录哈医大学籍管理系统,更新个人信息,未完成更新者,学位信息将无法网上查询。

5、研究生应按照《哈医大研究生毕业材料整理立卷须知》和各学院要求上交毕业材料,研究生原始实验记录纸质版材料及原始结果电子材料务必保存于科室或教研室以备查验。

研究生学院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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