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病中心、大庆校区、各学院、2023秋季申请答辩研究生:
为使研究生如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答辩前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所有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完成学校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发表的学术成果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位论文书写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并评阅合格。
一、博士研究生答辩准备工作及程序
1、研究生应在各学院规定时间持学位论文和《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审查表》到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评阅审核。研究生科应对研究生课程成绩、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论文格式严格审核。研究生科应组织开展学位论文院系间互审,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盲评。
2、学位论文盲评前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每篇学位论文检测一次,检测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论文盲评和答辩,论文作假者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理。
3、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学校组织的论文盲评,盲评份数3份。各学院研究生科应组织评阅审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盲评。(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
4、论文盲评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1月20日前持《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审查表》、发表的学术成果收录材料原件和检索证明(SCI收录文章为接收状态者应提供proof和杂志网站投稿状态的打印材料)到各学院研究生科进行发表学术成果情况审核,审核合格者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张贴海报公示答辩信息。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5、各学院研究生科应在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期间在各学院主页公示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信息及发表学术成果(公示内容应包含《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及发表学术论文信息情况公示表》(附件下载))。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各学院研究生科及研究生院反应情况。
6、各学院研究生科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信息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卫生硕士和同等学力硕士答辩准备工作及程序
1、硕士研究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持学位论文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审查表》到学院研究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研究生科应对研究生课程成绩、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论文格式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严格审核,并对研究生发表成果情况做好相关记录。研究生科应组织开展学位论文院系间互审,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可以开始论文评阅。
2、各学院研究生科应组织通过审核的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学位论文盲评(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
3、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学位硕士人员的学位论文除参加学校组织的论文盲评外,还需要聘请1名校外且申请人工作单位外的副高职以上专家实名评阅。每份论文评阅书需附有评阅专家聘请书(审核合格者到学院研究生科领取)。参加盲评的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无须再进行实名评阅。
4、硕士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后,其评阅书需寄回各学院研究生科审核登记。
5、研究生院负责盲评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各学院研究生科负责实名评阅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每篇学位论文检测一次(各学院检测上传的研究生论文请用学号+姓名命名),学位论文检测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论文作假者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理。
6、上述所有工作完成后,硕士研究生可以到学院研究生科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7、各学院研究生科应在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期间在各学院主页公示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信息及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公示内容应包含研究生基本信息、学位论文信息及发表学术论文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各学院研究生科及研究生院反应情况。
8、各学院研究生科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其他事宜
1、研究生应在12月5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科提交答辩后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学院按照《关于做好答辩后审核并修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应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对学位论文再次进行审核,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2023版)》博士、硕士论文只上报电子版,纸质版按照要求邮寄。电子版论文应该是一个WORD或PDF文档,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如201001112张雪。学位论文主要参照附件中论文书写要求和模板撰写,研究生和导师须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声明》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说明》中签字,各学院研究生科负责格式最终审查。研究生科于12月10日前将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纸质版论文应装订成册并和电子版论文为同一版本)。
2、建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手册上交前做好复印备份工作,毕业后到部分省份工作可能需要临床轮转相关证明材料。
3、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过标准:学位论文通篇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综述部分不超过20%。
4、学位证书照片:统招研究生需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科提交新华社电子照片采集时拍摄的电子照片(研究生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本人照片时另存)。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需要提交两张二寸照片(背面注明学号及姓名),同时提交同一版照片的电子版。照片要求:蓝色背景,尺寸120×160,大小不超过15kb,以jpg格式存储,并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名称所用身份证号必须与“学籍库”中身份证号一致。
5、研究生完成答辩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单证专业学位博士填写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登记表),并按照学院要求填写学位授予信息表,未按时完成者,学位信息将无法网上查询。
6、研究生应按照《哈医大研究生毕业材料整理立卷须知》和各学院要求上交毕业材料,研究生原始实验记录纸质版材料及原始结果电子材料务必保存于科室或教研室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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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