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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研究生导师招生上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07 11:14:00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系)、地病中心、大庆校区:

按照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办及哈尔滨医科大学有关文件的精神,我校将例行开展2014年研究生导师上岗竞聘及研究生招生目录编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招生采取严格的竞聘方式,学校将视条件将研究生导师分为免答辩组和答辩组。采取全校公开答辩形式进行。学校按学科制定招生计划,指导教师通过竞聘上岗。

二、参加上岗竞聘招生的导师须满足以下相应基本条件

1、符合《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哈医研教发[2013]6号)新文件[见附件1]的要求,且已通过遴选为研究生导师的在岗在编人员;

2、正在攻读研究生或正在进行博士后研究者不能申报招生;博士后研究的经费不记入招收研究生的经费之内;院系、科室资助或公司赞助等非政府部门审批的科研经费不能计入招收研究生的经费之中;

3、本年度无医疗及教学事故,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导师职责。

4、上岗招收博士研究生者须为博士生导师,且作为课题负责人或国家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或省级以上(含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其在研纵向课题经费至少10万元以上或横向课题经费50万元以上,应为主持人,参与项目均不计入在内。

5、海外兼职博士生导师申请上岗招收博士生者须参与制定博士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能够独立完成指导博士生的科研工作和论文工作,并对论文进行审阅修改和做出学术评价。申请2014年上岗招生的海外博士生导师须提交“海外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计划”(见附件8),待校学位委员会审批后方可上岗招生。

6、上岗招收硕士研究生者须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且有明确而稳定的科研方向,目前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一定数量的科研课题,可用于培养硕士生的在研课题经费3万元以上或横向课题经费20万元以上,应为主持人,参与项目均不计入在内。

7、不符合基本条件者不予上岗招生。

8、2013年未参加院系及以上导师培训者不予上岗招生。

三、如符合上述基本要求,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导师可免答辩直接上岗招生:

1、博士招生(满足任意一项即可免答辩):

(1)主持国家自然基金(及以上)在研课题[注:提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等项目获批文件且以获批时间为准]

(2)近三年(2011年及以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各专业为近五年)发表SCI收录论文3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注:需提供文章复印件及检索证明复印件]

(3)累计在研课题经费≥50万元(含横向课题)[注:均为主持项目,参与项目不计;以获批经费文件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

2、硕士招生(满足任意一项即可免答辩):

(1)主持国家自然基金(及以上)在研课题[注:提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等项目获批文件且以获批时间为准]

(2)近三年(2011年及以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各专业为近五年)发表SCI收录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2篇[注:需提供文章复印件及检索证明复印件]

(3)累计在研课题经费≥30万元(含横向课题)[注:均为主持项目,参与项目不计;以获批经费文件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

3、不符合免答辩条件,但符合导师上岗基本条件者可进行答辩,竞聘上岗。

四、在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的指导教师在研课题经费累计≥30万元(含横向课题)的免答辩者可以申请招收“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或“两项兼招”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其他上岗招生者只能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统考招生只招收科学学位。

五、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病理学)专业硕士招生实行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科学学位主要培养科研能力,专业学位主要培养本学科专业技术能力,以上三个专业一般按科学学位类型招生,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的导师由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招收专业学位。

六、所有申请上岗者填写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2、3)[注:所填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必须与提供的佐证材料一一对应;无关材料不必填写;文责自负],填写完成后上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

七、申请上岗的研究生导师所在学院(系、所、校区、中心)研究生管理部门根据其导师年度考核培训情况和目前承担的研究项目、研究经费、发表文章、在岗情况及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如发现与简况表不符信息,学校会将材料退回院系重审。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导师当年招生资格,性质严重者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各院系请将符合上岗条件导师的佐证材料收齐,审核后留存到各院系备查,佐证材料保存至2014年6月后可自行销毁。

八、各学院将审核通过者的信息录入到硕士、博士招生目录(见附件4、5),连同硕士、博士简况表于2013年6月13日前上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朱研收。(其中附件4、5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附件2、3要求纸质即可,所有纸质材料都需加盖学院相关公章)

九、研究生学院将于6月下旬左右组织全校导师上岗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所有附件均可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或教务办公网下载。

点击下载附件:

1、哈医研教发[2013]6号文件《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

2、2014年申请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3、2014年申请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4、哈尔滨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5、哈尔滨医科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6、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7、部分学科专业对应的三级学科名称

8、海外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计划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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