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哈尔滨银行就学地贷款申请办理流程
一、借款学生办理哈尔滨银行银行卡
借款学生本人到就近的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哈尔滨银行银行卡一张,办理后请学生本人妥善保管,是否开通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由学生本人自行决定,与贷款事宜无关。
时间:2016年11月10日—11月15日。
二、借款学生提出网上申请
根据《新版网上申请截图》的指示提出网上申请。
点击“提交申请”后,申请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网上申请开放时间:2016年11月10日—11月15日。
三、各学院归集资料及审核
(一)归集资料
1.递交的资料
(1)附件一:《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就学地)借款合同》三份
(2)附件二:《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就学地)申请表》两份
(3)附件三:《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就学地)还款说明》两份
(4)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5)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新生);
(6)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新生就读高中或已就读高校任 一机构盖章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其它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注意:所有的资料中需要签字及签字年月日都不要填写。
(二)审核
资料及身份审核
(1)核对递交的资料及申请信息准确无误,资料为单面印刷、A4纸大小;
(2)对借款学生出示的证件资料及身份进行核查;
(3)借款学生人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印在一张纸上;
(4)对申请表填写有误的,由院系向研究生学院申请,将该学生申请信息退回学生进行修改。学生修改无误后,重新打印申请表、借款合同。
时间:11月15日下午4点前请研究生同学将所有材料上交至本学院研究生科或年级负责老师处。
11月16日下班前 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上交至研究生学院A219。
五、华安保险到校审核收集资料、签署借据
高校资助中心组织学生参加“助学贷款签约仪式”并与华安保险签署贷款合同及借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