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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2026年研究生“季钟朴奖学金”评审的预通知

时间:2026-05-22 09:19:40  作者:  点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响应“健康中国”战略,培塑学生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为使命的担当精神,河北省新世纪公益基金会捐资,由哈尔滨医科大学设立“季钟朴奖学金”。

一、“季钟朴奖学金”评审说明

1.“季钟朴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哈尔滨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哈医大)应届非定向全日制毕业生。

2.奖励名额为10人,其中博士5名,每人20万元;硕士5名,每人8万元,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获奖的5个博士毕业生名额中,4人为入职哈医大工作或全职进入哈医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博士毕业生。

获奖的5个硕士毕业生名额中,4人为继续攻读哈医大博士研究生的硕士毕业生,专硕和学硕各2人。

3.“季钟朴奖学金”可与在校期间获得的其他奖学金(伍连德校长奖除外)兼得,但需遵守国家及学校关于奖学金叠加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深入研习红医精神核心理念,主动投身相关思想培育与价值践行,以红医精神为内在思想引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彰显良好的医德医风与职业风范,在校园文化建设与精神传承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投身医疗卫生领域实践,在服务社会与专业历练中展现责任担当,形成正向示范效应与辐射影响力。

4.申报“季钟朴奖学金”的硕士毕业生(含学硕和专硕)需以第一作者身份(申请人排序为第一顺位,下同)发表1篇《哈尔滨医科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5类a档及以上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中科院分区2区及以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成绩在前10%,且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JCR分区2区及以上SCI收录论文的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也可申报“季钟朴奖学金”。

5.申报“季钟朴奖学金”的博士毕业生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哈尔滨医科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3类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哈尔滨医科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4类高水平学术论文。

6.申报研究生“季钟朴奖学金”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哈医大或哈医大附属医院/学院/中心/大庆校区。学术论文的通讯作者必须包括研究生导师,且导师的第一署名单位是哈医大或哈医大附属医院/学院/中心/大庆校区。

7.申报研究生“季钟朴奖学金”的学术论文类型应为论著,不包括综述、会议论文、个案报道、摘要、增刊、特刊等。

8.申请人必须获得哈医大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XX-XX学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季钟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实践活动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3.各学院负责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审核申请材料和评审,确定拟授奖名单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拟授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2026年6月1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审核申请材料和评审,相关事宜待另行通知。

以上为初步时间安排,根据具体报名人员情况可能会有时间调整,请关注后续通知。



附件:

1.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季钟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2.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季钟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季钟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申报“季钟朴奖学金”汇总表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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