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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研究生助学贷款展期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4-06-12 17:01:00  作者:  点击:

需要办理助学贷款展期的研究生:

学生本人务必于2013年7月1日前持以下材料到哈尔滨银行助贷中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

1.《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需要加盖学校公章,该表办理展期的同学可到各校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老师处索取)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3.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学生本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学生本人当时办理助学贷款时我行给开立的丁香卡;

助学贷款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51号。(外地学生在火车站乘101路,28路到中医药大学下车即可)

点击下载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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